可以说是一个资源丰富的地方。
可是南极在国际法上不属於任何一个国家。
一共有五十四个国家一起签署了《南极条约》。
一起来商讨这所谓人类的最後一块净土。
而有资格商讨和研究的成员国。
只有在南极建立科考站的国家。
其余没有在南极建立科考站的国家。
只能听,而没有决策和参与的权力。
所以在别人研究怎麽去开发和研究南极的时候。
别人会用保密为理由,让其余的一些国家出去。
当时我国就经历过这样的屈辱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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