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恩说得对,虽然我也非常喜欢《R》这首歌,但毕竟这两个月咱们都一直在唱它啊,实在是……你别那么看我丹,再好吃的热狗你连吃五十天都会腻的吧?”
四人在结束了夏国之旅,回到了位于米国东部的老家之后又连续开了几次大约在两三千人左右规模的演唱会。
借《R》的排名已经上升到了公告板第三名的东风,四人已经成为了米国乐坛炙手可热的大明星。
虽然没有那些老牌歌手明星那么热,但也差不了太多了,光是这首歌为他们赚到的钱就已经超过了五百万米元,还不谈那些找他们打广告和约他们走穴演出的意外之财。
几人平分了这些钱,然后鸟枪换炮地更新了自己的乐器与音响设备,同时也从廉价而逼仄的公寓里搬了出来,在东海岸的某个风景秀丽的海边城市里,租了一个有着上下三层楼的大house,作为三人共同的住所与练习的地方。
一楼是练习室,二楼三楼各住两人,然后还有一个附带的游泳池,不得不说四名追梦少年这次是真正的咸鱼翻身,梦想照进了现实。
昨天他们才刚刚接了临市一个大型酒吧的文艺汇演,今天才班师回朝,众人身上既是疲惫,又带着出名了赚钱了的快感,一个个精神抖擞不已。
“我觉得……可以试一试,毕竟江侃的职业就是作曲家,我们找他邀歌只要价钱合适的话想来他也是不会拒绝的吧?”
丹摸着自己下巴上刻意留出的那一小撮金色胡子,同意了韦恩的这个看法。
“我们毕竟也不能老靠这一首歌活着,吃老本总有新鲜感淡去的时候……行,一会儿我就联系一下他问问,刚好在夏国的时候我要到了他的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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